现在是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站长

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。

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

统战首页 | 工作动态 | 乡镇统战 | 政策法规 | 民族宗教 | 海外联谊 | 非公经济 | 调研交流 | 党外知识分子
您现在的位:旬阳统战 >> 文章内容
旬阳发出《关于开展清理限制非公经济发展规定的通知》
作者:佚名 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06年08月29日 点击数:
日前,旬阳县人民政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休私营等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国办发[2005]3号)精神,发展壮大县域非公经济,向各乡镇人民政府 、县政府各工作部门、县直单位发出通知,要求按照“谁起草,谁发布,谁负责清理、修改或废止”的原则,于9月1日前全面清理有关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,重点是现行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文件在市场准入、财税金融支持、社会服务 、权益保护和政府监管等方面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限制的有关规定。同时,责成县政府法制办搞好督促检查,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。
责任编辑:admin 文章录入:屈孝旭 
上一篇:刘延东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上做工作报告[ 08-10 ]
下一篇: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[ 08-29 ]
 
最新文章
热门文章
  主    办:中共旬阳县委统战部  电话:0915-7202953
技术支持:旬阳县信息管理中心  电话:0915-7221071
备案编号: 陕ICP备06009506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