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旬阳发出《关于开展清理限制非公经济发展规定的通知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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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佚名 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06年08月29日 点击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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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旬阳县人民政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休私营等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国办发[2005]3号)精神,发展壮大县域非公经济,向各乡镇人民政府 、县政府各工作部门、县直单位发出通知,要求按照“谁起草,谁发布,谁负责清理、修改或废止”的原则,于9月1日前全面清理有关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,重点是现行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文件在市场准入、财税金融支持、社会服务 、权益保护和政府监管等方面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限制的有关规定。同时,责成县政府法制办搞好督促检查,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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